《六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整数与整除思维导图》
一、 整数与整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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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整数:
- 包括正整数、零和负整数。
- 表示方法:…, -3, -2, -1, 0, 1, 2, 3, …
- 分类:
- 正整数:大于0的整数。
- 零:既不是正整数也不是负整数。
- 负整数:小于0的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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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整除:
- 定义:若整数a除以整数b(b≠0)所得的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则称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
- 表示方法:a ÷ b = c (a, b, c 均为整数,且b≠0)
- 关键条件:
- 除数不能为0。
- 商必须是整数。
- 余数必须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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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约数(因数)与倍数:
- 定义:若整数a能被整数b整除,则b是a的约数(或因数),a是b的倍数。
- 约数:一个数的约数个数是有限的。
- 倍数: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无限的。
- 1的约数:只有1。
- 任何数的约数:至少有1。
- 一个数最大的约数:它本身。
- 一个数最小的倍数:它本身。
二、 能被特殊数整除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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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能被2整除的数:
- 特征:个位数字是0、2、4、6或8的数。
- 规律: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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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能被5整除的数:
- 特征:个位数字是0或5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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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能被3整除的数:
- 特征:各位数字之和能被3整除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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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能被9整除的数:
- 特征:各位数字之和能被9整除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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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能被4(或25)整除的数:
- 特征:末两位数能被4(或25)整除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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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
- 特征:末三位数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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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能被11整除的数:
- 特征:奇数位上的数字之和与偶数位上的数字之和的差能被11整除。
- 例如:123421 (1+3+2)-(2+4+1) = 6-7 = -1。-1不是11的倍数,所以123421不能被11整除.
- 例如:918082 (9+8+8)-(1+0+2)=25-3 = 22. 22是11的倍数,所以918082能被11整除。
三、 质数、合数与分解质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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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质数(素数):
- 定义: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的数。
- 例如:2, 3, 5, 7, 11, 13, 17, 19, 23, 29, 31, 37, 41, 43, 47, 53, 59, 61, 67, 71, 73, 79, 83, 89, 97, …
- 最小的质数:2 (也是唯一的偶数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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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合数:
- 定义: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其他约数的数。
- 例如:4, 6, 8, 9, 10, 12, 14, 15, 16, 18, 20, …
- 最小的合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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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1的特殊性:
-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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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分解质因数:
- 定义: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
- 方法:
- 短除法:从最小的质数开始,依次除到商是质数为止。
- 树状图法:逐步分解,直到所有的因子都是质数。
- 例如:
- 24 = 2 × 2 × 2 × 3 = 2³ × 3
- 36 = 2 × 2 × 3 × 3 = 2² × 3²
四、 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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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公约数与最大公约数(最大公因数):
- 定义:几个数公有的约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约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 表示方法:(a, b) 或 gcd(a, b)
- 求法:
- 列举法:列出每个数的约数,找出公有的,再找出最大的。适用于较小的数。
- 分解质因数法:把每个数分解质因数,找出所有公有的质因数,把这些公有的质因数相乘,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 短除法:用这几个数公有的质因数连续去除,直到所得的商互质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连乘起来,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 互质数: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两个质数一定是互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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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倍数与最小公倍数:
- 定义: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 表示方法:[a, b] 或 lcm(a, b)
- 求法:
- 列举法:列出每个数的倍数,找出公有的,再找出最小的。适用于较小的数。
- 分解质因数法:把每个数分解质因数,找出所有公有的质因数和各自独有的质因数,把这些质因数相乘,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 短除法:用这几个数公有的质因数连续去除,直到所得的商互质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起来,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 特殊情况:
- 如果两个数互质,那么它们的最小公倍数是它们的乘积。
- 如果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倍数,那么较大的数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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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的关系:
- 对于两个数a和b,有:a × b = (a, b) × [a, b]
五、 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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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分数化简:
- 利用最大公约数将分数化成最简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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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分数通分:
- 利用最小公倍数将分数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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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排列问题:
- 例如:一些糖果平均分给若干个小朋友,求小朋友人数和糖果数量的可能情况。(约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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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周期问题:
- 例如:若干个彩灯按一定规律循环闪烁,求某时刻亮什么颜色的灯。(最小公倍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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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拼图问题:
- 例如:用若干块相同的长方形瓷砖拼成一个正方形,求正方形的最小边长。(最小公倍数问题)
六、 易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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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混淆约数和倍数:
- 必须明确谁是谁的约数,谁是谁的倍数,是相对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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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忘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 1是个特殊的数,它不在质数和合数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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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分解质因数时分解不彻底:
- 必须分解到所有的因子都是质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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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求法混淆:
- 最大公约数是公有质因数的乘积,最小公倍数是所有质因数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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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认为两个数互质,就一定是质数:
- 互质是指两个数的公约数只有1,这两个数可以是合数。例如:8和9。
七、 总结
整数与整除是小学数学的基础,掌握好相关的概念、性质和方法,对于后续的学习至关重要。通过思维导图的方式,可以更清晰地梳理知识点,提高解题效率。 熟练掌握能被特殊数整除的特征能够简化计算过程。 理解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能够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数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