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必修二第一单元思维导图》
一、 国家 (Guójiā - State)
1. 国家的本质与要素
- 定义: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本质)
- 基本要素:
- 人口: 国家存在的基础。
- 领土: 国家主权行使的空间范围。
- 政权: 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和组织形式,是国家的核心要素。
- 主权: 国家最高权力,对内最高、对外独立。 (最重要的要素)
- 对内最高权
- 对外独立权
- 不可分割、不间断、不可转让
- 基本要素:
2. 国体与政体
- 国体 (State System): 国家性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谁掌握国家政权。
- 划分标准: 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
- 主要类型: 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 我国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 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
- 阶级基础: 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
- 广泛性: 享有民主的主体是占绝大多数的人民。
- 专政对象: 少数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辩证统一,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民主是基础,专政是保障。
- 政体 (Government System): 国家管理形式,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反映统治阶级如何组织政权。
- 划分标准: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
- 主要类型:
- 君主立宪制
- 民主共和制 (议会制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的政体)
-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 决定与被决定: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 内容与形式: 国体是国家的内容,政体是国家的形式。
- 适应性: 合适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合适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 多样性: 同一国体可以采取不同政体,同一政体也可服务于不同国体(需具体分析)。
3. 国家职能
- 定义: 国家在社会生活中承担的功能和职责。
- 基本职能:
- 政治统治职能 (阶级统治职能): 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对内)
- 社会管理职能: 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为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对内)
- 经济职能: 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
- 文化职能: 组织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
-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健全社会保障等。
- 对外职能:
- 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 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 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 不同类型国家职能的异同:
- 共同点: 都具有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
- 根本区别: 职能的阶级属性不同,服务的对象不同。社会主义国家职能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
- 基本职能:
4. 国家形式与结构
- 国家形式: 包括国体和政体。
- 国家结构形式: 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
- 单一制:
- 定义: 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单位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
- 特点: 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统一的法律体系,公民具有统一国籍。地方权力由中央授予。
- 代表: 中国、法国、日本等。
- 复合制 (联邦制):
- 定义: 由若干相对独立的成员单位(州、邦、共和国等)组成的联盟国家。
- 特点: 联邦与成员单位各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体系;联邦与成员单位权力划分明确;公民通常具有双重国籍(联邦和成员单位)。
- 代表: 美国、德国、俄罗斯等。
- 邦联制: (现代较少见,属于国家联盟而非主权国家)
- 单一制:
- 国家结构形式: 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
二、 政府 (Zhèngfǔ - Government)
1. 政府的含义与地位
- 广义政府: 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
- 狭义政府: 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教材通常指狭义政府)
- 与国家的关系: 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者和执行者。政府必须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和监督下活动。
- 我国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及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 政府的职能
- 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化和落实,尤其侧重于社会管理和服务。
- 主要职能: (围绕“管理”和“服务”)
-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治稳定)
-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 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 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经济发展)
-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 制定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宏观调控。
-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文化繁荣)
- 发展科教文卫体事业。
- 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社会和谐)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保护生态环境。
- 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等。
-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治稳定)
- 主要职能: (围绕“管理”和“服务”)
3. 政府的权力与责任
- 政府权力的来源: 人民授予。权力是法定的,来源于宪法和法律。
- 依法行政:
- 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 要求: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 意义: 保障人权、防止滥权、提高效率、建立法治政府。
- 政府的责任: 对人民负责。
-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 接受人民监督。
- 维护人民利益。
- 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 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关注民生。
- 权责统一: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 依法行政:
4. 建设服务型政府
- 目标: 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 核心: 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
- 要求:
-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
- 转变政府职能: 从“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从“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更多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社会。
- 提高行政效率: 简化程序,提高透明度。
- 增强政府公信力: 依法行政,取信于民。
三、 民主 (Mínzhǔ - Democracy)
1. 民主的内涵
- 词源与基本含义: 源于古希腊,“人民的统治”。
-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或绝大多数人民手中。
- 属性:
- 国体范畴: 反映国家性质,谁是统治阶级。
- 历史范畴: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不同国家的民主具有不同内容和形式。
- 阶级性: 在阶级社会中,民主具有阶级性。
2. 民主的类型
- 按实现形式:
- 直接民主: 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和决策。(如古希腊城邦,现代部分社区事务)
- 间接民主 (代议制民主): 公民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议会、人民代表大会等)行使国家权力。(现代国家主要形式)
- 按阶级性质:
- 剥削阶级民主: (奴隶主民主、封建等级制下的有限民主、资产阶级民主) 本质是少数人的统治。
- 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民主): 最广泛的民主,本质是绝大多数人民当家作主。
3. 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民主)
- 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
- 特点:
- 广泛性: 民主主体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民主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
- 真实性: 人民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
- 有效性: 国家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的意愿和要求能够得到表达和实现。
- 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区别:
- 阶级基础不同: 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资本主义民主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
- 民主主体范围不同: 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民主。
- 实现方式和保障不同: 社会主义民主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资本主义民主形式多样,但受资本力量制约。
- 特点:
4.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重要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解放思想、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
- 基本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 主要途径:
- 制度保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法制保障: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是关键)
-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 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
四、 公民的政治生活 (Gōngmín de Zhèngzhì Shēnghuó - Citizen's Political Life)
1. 公民与政治权利义务
- 公民: 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 政治权利与自由: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 政治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使)
- 监督权: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 政治义务:
-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 依法服兵役。
- 依法纳税。
-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统一不可分割。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 政治权利与自由:
2. 政治参与
- 含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表达利益诉求的行为。
- 主要渠道:
- 民主选举: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政治参与的基本方式。
- 选举方式: 直接选举 vs 间接选举;等额选举 vs 差额选举。
-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普遍实行差额选举。
- 民主决策: 公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公共决策。
- 方式: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
- 民主管理: 公民参与对国家、社会、企事业单位事务的管理。
- 基层民主自治: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
-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民主监督: 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 方式: 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 (新闻媒体)、司法监督等。
- 民主选举: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政治参与的基本方式。
- 有序政治参与:
- 原则: 党的领导、依法有序、体现民意。
- 要求:
- 遵循宪法和法律。
- 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途径。
- 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坚持党的领导。
- 主要渠道:
3. 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与要求
- 对国家: 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廉政建设、密切国家机关与群众联系。
- 对公民: 行使权利、表达诉求、实现价值、提高素养。
- 对公民参与的要求:
- 增强责任意识: 主人翁意识。
- 提高参与能力: 学习政治知识,了解国情。
- 坚持正确方向: 遵循法律和程序,理性表达。
五、 我国的政治制度 (Wǒguó de Zhèngzhì Zhìdù - China's Political System)
1. 根本政治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地位: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 组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职权:
- 立法权: 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
- 决定权: 决定国家大政方针。
- 任免权: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 监督权: 监督宪法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
- 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
- 人大代表: 由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 基本政治制度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性质: 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 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 (执政党)。
- 参与力量: 各民主党派 (参政党)。
- 合作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 基本形式: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 主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政协)。
- 性质: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
- 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性质: 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 内容: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 核心: 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
- 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 自治权: 立法权、经济管理权、财政管理权、文化管理权等。
- 意义: 体现了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性质: 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 内容: 城乡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 主要形式: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
- 自治内容: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意义: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和谐。
3. 国家结构形式
- 单一制国家: 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 行政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
- 特别行政区: 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享有高度自治权。
核心逻辑关联: 国家是根本,政府是执行机关;民主是本质要求,政治参与是实现途径;中国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中国的具体体现和制度保障。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既是权利主体,也承担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