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数学几何思维导图

《初中数学几何思维导图》

一、基本概念与图形

  • 1.1 点、线、面、体:
    • 点:无大小,只有位置。
    • 线:直线(无端点,可无限延伸),射线(一个端点,可单方向无限延伸),线段(两个端点,有长度)。
    • 面:平面(无限延伸),曲面(如球表面)。
    • 体:占据空间,具有体积。
    • 相关概念:两点确定一条直线,两线相交确定一个点,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 1.2 角:
    • 定义:具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组成的图形。
    • 角的度量:度、分、秒(1°=60′,1′=60″)。
    • 角的分类:锐角(0°<角<90°),直角(=90°),钝角(90°<角<180°),平角(=180°),周角(=360°)。
    • 角的运算:角的加减、角平分线(将一个角分成两个相等的角)。
    • 对顶角、邻补角:对顶角相等,邻补角互补。
  • 1.3 相交线与平行线:
    • 相交线:两条直线相交。
    • 垂直:两条直线相交成直角。垂线,垂足,点到直线的距离。
    • 平行线: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
    • 平行公理及其推论: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 平行线的判定: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 平行线的性质: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二、三角形

  • 2.1 三角形的定义与分类:
    • 定义:由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条线段首尾顺次相接所组成的图形。
    • 分类:
      • 按角分:锐角三角形(三个角都是锐角),直角三角形(有一个角是直角),钝角三角形(有一个角是钝角)。
      • 按边分:不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两边相等),等边三角形(三边相等)。
  • 2.2 三角形的重要线段:
    • 角平分线:三角形一个内角的平分线与对边相交,这个角顶点和交点之间的线段。
    • 中线:连接三角形一个顶点和对边中点的线段。
    • 高:从三角形一个顶点向它的对边作垂线,顶点和垂足之间的线段。
  • 2.3 三角形的性质:
    • 三角形内角和定理:三角形的三个内角和等于180°。
    • 三角形的外角性质: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与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一个与它不相邻的内角。
    • 三角形的三边关系:三角形的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任意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
  • 2.4 全等三角形:
    • 定义: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三角形。
    • 判定:SSS, SAS, ASA, AAS, HL(直角三角形)。
    • 性质: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相等,对应角相等。
  • 2.5 等腰三角形与等边三角形:
    • 等腰三角形:
      • 性质:两腰相等,两底角相等,顶角平分线、底边上的中线、底边上的高互相重合(三线合一)。
      • 判定:两角相等或两边相等。
    • 等边三角形:
      • 性质:三边相等,三个角都等于60°。
      • 判定:三个角都相等或有一个角是60°的等腰三角形。
  • 2.6 直角三角形:
    • 勾股定理: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a²+b²=c²)。
    • 逆定理:如果三角形两边的平方和等于第三边的平方,那么这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 30°角的直角三角形的性质:30°角所对的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
  • 2.7 三角形的面积:
    • 底×高/2

三、四边形

  • 3.1 多边形:
    • 定义:由在同一平面内且不在同一直线上的多条线段首尾顺次相接所组成的封闭图形。
    • 内角和公式:(n-2)×180° (n为边数)。
    • 外角和:360°。
    • 正多边形:各边相等,各角相等的多边形。
  • 3.2 平行四边形:
    • 定义: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
    • 性质:对边平行且相等,对角相等,邻角互补,对角线互相平分。
    • 判定:两组对边分别平行;两组对边分别相等;一组对边平行且相等;两组对角分别相等;对角线互相平分。
  • 3.3 矩形:
    • 定义: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
    • 性质:具有平行四边形的所有性质,四个角都是直角,对角线相等。
    • 判定: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有三个角是直角的四边形。
  • 3.4 菱形:
    • 定义:有一组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
    • 性质:具有平行四边形的所有性质,四条边都相等,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并且每一条对角线平分一组对角。
    • 判定:有一组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对角线互相垂直的平行四边形;四条边都相等的四边形。
  • 3.5 正方形:
    • 定义:有一组邻边相等且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
    • 性质:具有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的所有性质。
    • 判定:有一个角是直角的菱形;有一组邻边相等的矩形。
  • 3.6 梯形:
    • 定义:只有一组对边平行的四边形。
    • 分类:等腰梯形(两腰相等),直角梯形(有一个角是直角)。
    • 等腰梯形的性质:同一底上的两个角相等,对角线相等。
    • 梯形的中位线:连接梯形两腰中点的线段。梯形的中位线平行于两底,并且等于两底和的一半。

四、圆

  • 4.1 圆的定义:
    • 在一个平面内,线段OA绕它固定的一个端点O旋转一周,另一个端点A所形成的图形叫做圆。
    • 圆心、半径、直径。
  • 4.2 弧、弦、圆心角、圆周角:
    • 弧:圆上任意两点之间的部分。优弧、劣弧。
    • 弦:连接圆上任意两点的线段。
    • 圆心角:顶点在圆心的角。
    • 圆周角:顶点在圆上,并且两边都和圆相交的角。
  • 4.3 圆的性质:
    • 圆的对称性:圆是轴对称图形,也是中心对称图形。
    • 垂径定理: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 圆心角、弧、弦的关系:在同圆或等圆中,相等的圆心角所对的弧相等,所对的弦相等。反之亦然。
    • 圆周角定理:一条弧所对的圆周角等于它所对的圆心角的一半。
    • 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90°的圆周角所对的弦是直径。
  • 4.4 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
    • 相交:直线与圆有两个公共点。
    • 相切:直线与圆只有一个公共点。切线、切点。
    • 相离:直线与圆没有公共点。
    • 切线的判定:经过半径外端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 切线的性质:圆的切线垂直于经过切点的半径。
    • 切线长定理:从圆外一点引圆的两条切线,它们的切线长相等,圆心和这一点的连线平分两条切线的夹角。
  • 4.5 圆与圆的位置关系:
    • 外离:两圆没有公共点,圆心距大于两圆半径之和。
    • 外切:两圆只有一个公共点,圆心距等于两圆半径之和。
    • 相交:两圆有两个公共点,圆心距小于两圆半径之和,大于两圆半径之差。
    • 内切:两圆只有一个公共点,圆心距等于两圆半径之差。
    • 内含:两圆没有公共点,圆心距小于两圆半径之差。
  • 4.6 弧长与扇形面积:
    • 弧长公式:L = nπr/180 (n为圆心角的度数,r为半径)。
    • 扇形面积公式:S = nπr²/360 = Lr/2 (L为弧长,r为半径)。
  • 4.7 圆锥的侧面积与全面积:
    • 侧面积:S = πrl (r为底面圆的半径,l为母线长)。
    • 全面积:S = πrl + πr² (r为底面圆的半径,l为母线长)。

五、图形的变换

  • 5.1 平移:
    • 定义:在平面内,将一个图形沿某个方向移动一定的距离,这样的图形运动叫做平移。
    • 性质:平移不改变图形的形状和大小。
  • 5.2 轴对称:
    • 定义:把一个图形沿一条直线折叠,如果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完全重合,这样的图形叫做轴对称图形。这条直线叫做对称轴。
    • 性质:对应点所连的线段被对称轴垂直平分。
  • 5.3 中心对称:
    • 定义:把一个图形绕某一点旋转180°,如果旋转后的图形能够与原来的图形完全重合,这样的图形叫做中心对称图形。这个点叫做对称中心。
    • 性质:对应点关于对称中心对称。
  • 5.4 旋转:
    • 定义:在平面内,将一个图形绕一个定点沿着某个方向旋转一定的角度,这样的图形运动叫做旋转。
    • 性质:旋转不改变图形的形状和大小。
  • 5.5 相似:
    • 定义:形状相同的图形。
    • 相似三角形的判定:
      • 两角对应相等。
      • 两边对应成比例且夹角相等。
      • 三边对应成比例。
    • 相似三角形的性质:
      • 对应角相等,对应边成比例。
      • 对应高的比、对应中线的比、对应角平分线的比等于相似比。
      • 面积的比等于相似比的平方。

六、证明

  • 6.1 证明的基本方法:
    • 综合法:从已知条件出发,逐步推导出结论。
    • 分析法: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成立的条件,直到归结为已知条件。
  • 6.2 反证法:
    • 假设结论不成立,然后推导出矛盾,从而证明结论一定成立。
  • 6.3 几何证明的书写格式:
    • 已知、求证、证明。
  • 6.4 常见几何命题的证明:
    • 三角形全等、相似,平行四边形、特殊四边形,圆的相关性质。

七、作图

  • 7.1 基本作图:
    • 作一条线段等于已知线段。
    • 作一个角等于已知角。
    • 作已知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 作已知角的角平分线。
    • 过一点作已知直线的垂线。
  • 7.2 复杂作图:
    • 运用基本作图进行组合。
    • 结合几何性质进行分析。

这份思维导图旨在梳理初中几何的核心知识点,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理解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提升几何解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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