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上册数学数的整除思维导图》
中心主题:数的整除
一级分支:基本概念
- 定义:
- 整除:整数a除以整数b(b≠0),商是整数且没有余数,就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
- 除尽:整数a除以整数b(b≠0),商是整数,就说a能被b除尽。
- 区别:整除必须是商为整数且余数为0,除尽只要求商为整数,余数可以为0。
- 相关术语:
- 被除数:在除法运算中,被另一个数所除的数。
- 除数:在除法运算中,用来除另一个数的数。
- 商:除法运算的结果。
- 余数:除法运算中,不能被整除的部分。
- 表示方法:
- a能被b整除记作:b|a
- a不能被b整除记作:b∤a
一级分支:整除的性质
- 传递性:
- 如果a能被b整除,b能被c整除,那么a能被c整除,即如果b|a, c|b,则c|a。
- 可加性/可减性:
- 如果a能被c整除,b能被c整除,那么a+b能被c整除,a-b也能被c整除(a>b),即如果c|a, c|b,则c|(a+b), c|(a-b)。
- 推广:如果a,b,c都能被d整除,则a+b-c也能被d整除。
- 可乘性:
- 如果a能被b整除,那么a乘以任何整数c都能被b整除,即如果b|a,则b|(ac)。
- 分配性:
- 如果 a = b + c, 且b和c都能被 d 整除,那么a也能被 d 整除。
一级分支:能被特殊数整除的数的特征
- 能被2整除的数:
- 个位是0、2、4、6、8的数。
- 是偶数。
- 能被5整除的数:
- 个位是0或5的数。
- 能被3整除的数:
- 各位数字之和能被3整除的数。
- 能被9整除的数:
- 各位数字之和能被9整除的数。
- 能被4(或25)整除的数:
- 末两位能被4(或25)整除的数。
- 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
- 末三位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
- 能被11整除的数:
- 奇数位上的数字之和与偶数位上的数字之和的差能被11整除。
一级分支:因数与倍数
- 定义:
- 因数(约数):如果整数a能被整数b整除(b≠0),那么b叫做a的因数(约数)。
- 倍数:如果整数a能被整数b整除(b≠0),那么a叫做b的倍数。
- 关系: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 求因数的方法:
- 列举法: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找出所有的因数。
- 成对法:一对一对地找因数。
- 求倍数的方法:
- 乘以自然数:将该数依次乘以1,2,3,4...得到其倍数。
- 性质:
-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一级分支:质数与合数
- 定义:
- 质数(素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
-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其他的因数的数。
-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 判断质数的方法:
- 试除法:用2到√n之间的质数去除n,如果都不能整除,那么n是质数。
- 最小的质数: 2
- 100以内的质数: 2, 3, 5, 7, 11, 13, 17, 19, 23, 29, 31, 37, 41, 43, 47, 53, 59, 61, 67, 71, 73, 79, 83, 89, 97
- 哥德巴赫猜想 (简单了解): 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质数之和。
一级分支:分解质因数
- 定义:
-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 方法:
- 短除法:用短除号,先用一个能整除这个合数的质数去除,如果得出的商是合数,再用一个能整除商的质数去除,直到得出的商是质数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和最后的商写成连乘的形式。
- 树状图法:将一个合数分解成两个因数的乘积,再将每个因数分解成两个更小的因数的乘积,直到所有因数都是质数为止。
- 意义:
- 是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基础。
- 标准分解式:
- 任何一个大于1的整数都可以唯一地写成若干个质数的幂的乘积的形式: N = p1^a1 p2^a2 ... * pk^ak (其中p1, p2, ..., pk是互不相同的质数,a1, a2, ..., ak是正整数)。
一级分支:公因数与公倍数
- 公因数:
- 定义: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
- 最大公因数(GCD):几个数公有的因数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 求最大公因数的方法:
- 列举法:分别列出各数的因数,找出公有的,最大的那个。
- 分解质因数法:先分别分解质因数,然后找出所有公有的质因数,把这些公有的质因数相乘,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 短除法:用这几个数公有的质因数连续去除,一直除到所得的商互质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连乘起来,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 辗转相除法(欧几里得算法):用大数除以小数,如果能整除,那么小数就是最大公因数;如果不能整除,就用余数去除刚才的除数,以此类推,直到能整除为止,那么最后的除数就是最大公因数。
- 公倍数:
- 定义: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
- 最小公倍数(LCM):几个数公有的倍数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 求最小公倍数的方法:
- 列举法:分别列出各数的倍数,找出公有的,最小的那个。
- 分解质因数法:先分别分解质因数,然后把各数中所有的质因数都找出来,相同的质因数只取最高指数的,然后把这些质因数相乘,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 短除法:用这几个数公有的质因数连续去除,一直除到所得的商互质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和最后的商连乘起来,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 互质数:
- 定义:只有公因数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 关系:
- 两个质数一定是互质数。
- 相邻的两个自然数一定是互质数。
- 1和任何自然数都互质。
- 如果两个数都是合数,它们可能互质,也可能不互质。
-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关系:
- 两个数的乘积等于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乘积。
- (a, b) [a, b] = a b (其中(a,b)表示a和b的最大公因数,[a,b]表示a和b的最小公倍数)
一级分支:数的奇偶性
- 定义:
- 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整数。
- 偶数:能被2整除的整数。
- 性质:
- 奇数±奇数=偶数
- 偶数±偶数=偶数
- 奇数±偶数=奇数
- 奇数×奇数=奇数
- 偶数×偶数=偶数
- 奇数×偶数=偶数
- 应用:
- 解决一些与奇偶数有关的实际问题。